編輯:lijuan 日期:2015-02-03 16:28:49
各位老師:
為了進一步促進簽約心理咨詢師的隊伍發展,吸納具備相關專業資質的本校教職工擔任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以下簡稱心理中心)的簽約心理咨詢師,心理中心面向全校啟動簽約心理咨詢師資格認定程序。申報條件及認定流程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具有原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部認證的二級、三級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
2、具有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認證的心理治療師資格證書;
3、具有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認證的注冊心理師資格證書;
4、具有精神科執業醫師資格證;
5、具有心理學、醫學、教育學、社工等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
二、認定流程
1、 填好《浙江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簽約咨詢師申請表》(詳見附件),并發送至心理中心郵箱:xlzx@zju.edu.cn。
2、 經心理中心初步審核后符合條件者,應參加心理中心提供的面向校內老師的案例督導及培訓活動,要求參加時數不少于20學時。
3、 完成20學時的督導(或培訓)后,參加心理中心安排的面試。
4、 面試合格者,正式成為心理中心的簽約心理咨詢師。將在心理中心預約平臺安排咨詢時段,正式為學校師生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浙江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2017.11.10